[综英美]地狱之君恋爱日记_分卷阅读_267
“早,史密斯。”
校园正门前,两个青年穿过人流汇合在一起,两人一起走进教学楼中。
史密斯青年是一个金发蓝眼的帅哥,他穿着一件红色球衣,怀里抱着一颗篮球,笑得牙齿整齐雪白,朝气蓬勃。而康斯坦丁青年则是一个黑发黑眸相貌俊美的年轻人,黑T恤牛仔裤,他留着半长的头发,单手拎着书包,身后则背着一把贝斯。
“怎么不见亚尔?”史密斯左右张望了一下,学校里谁不知道康斯坦丁和亚尔从来一起上学放学,就连社团活动都是两人一起。现在只看到康斯坦丁一个,史密斯差点怀疑人生。
康斯坦丁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许,他抿了一下嘴唇,冷静地道:“亚尔的哥哥找了过来,他们有些话要说。”
“哥哥?”史密斯一脸惊讶,“你们不是兄弟吗?”
“我和贝利并不是兄弟。”康斯坦丁硬邦邦地道,“我姓康斯坦丁,而他姓亚尔,谢谢。”
“亲戚家的兄弟也是兄弟啊康斯坦丁,你们的关系那么好。”史密斯神情笃定,“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就像是我们一样,约翰,好兄弟!”
康斯坦丁:“……”
不知为何,史密斯越是念叨brother,康斯坦丁心里就越不舒服。
他们明明每天都一起上学,但今早一出门,贝利亚看到站在外面的黑发男人就变了脸色,往日里连跟其他人握手都显吝啬的贝利亚直接给那个人一个拥抱。
那人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路西。
呵,这个名字可真女气。
康斯坦丁挑剔的想道,但想起那个人的长相,康斯坦丁就有些泄气。
约翰·康斯坦丁作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七岁高中生,学业优秀,爱好广泛,是学校乐队的贝斯手,洛杉矶公立高中当之无愧的风云人物之一。哪怕不提这些附加分,单是他这张分分钟混好莱坞无压力的英俊脸蛋,他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贝利亚的优秀也是毋庸置疑的,反正康斯坦丁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贝利亚更好看的人,他还是学校乐队的键盘手。他们在乐队里配合默契,私下里,他更是唯一一个听过贝利亚唱歌的人。
他们从五岁起就住在一起,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但现在,有个男人冒出来,他还是贝利亚的亲兄弟……
严格地说,那个叫路西的男人在面部五官上跟贝利亚并没有相似的地方,唯一勉强称得上相似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路西长得同样出色,优雅矜贵还疏离的气质也有那么一点相似。
贝利亚有兄弟,亲、兄、弟!
康斯坦丁蓦地咬牙,心中的不痛快让他加快了脚步,直接将喋喋不休的史密斯甩在了身后。
“康斯坦丁,等等我!”
大大咧咧完全不知道自己踩爆了康斯坦丁雷点的史密斯追了过去。
两人全然没有发现别处有视线一直盯着他们,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某间教室后才收起来,旋即是压低的讨论声。
“朱利安·史密斯,学校篮球队队长,连续三年帮助洛杉矶公立赢得全美高中篮球联盟冠军,运动健将,啦啦队那群女人迷死他了。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可惜。约翰·康斯坦丁,学校摇滚乐队天狼的贝斯手,你有没有看过他弹贝斯的样子?天使,恶魔,什么都好,只要他能让我睡一次,减寿十年都干了!”
“格蕾丝!”
“拜托,克莱尔,做梦无罪,谢谢。我跟你说,约翰·康斯坦丁跟那群被阿曼达碧池迷成傻逼的男人不同,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碧池得手了。我怀疑他还是个处男,还没有人攫取过他的嘴唇,他的身体……”
“格、蕾、丝!”
“OK,让我们回归主题。咱们学校还有一个贝利·亚尔,他长得非常非常非常帅气。”格蕾丝用了三个very来表达自己对贝利·亚尔的偏爱,“贝利·亚尔一向跟约翰·康斯坦丁一起行动,他们住在一起,听说是亲戚。他也是学校乐队的一员,你没看过他弹琴的样子,真的是帅得一塌糊涂。你知道吗,贝利·亚尔或者是约翰·康斯坦丁,你只要攻略了任何一个,阿曼达那个碧池一定会嫉妒得脸都绿了。”
格蕾丝一脸神秘地压低声音:“我可知道阿曼达那个碧池追过贝利·亚尔,但贝利·亚尔连个眼角余光都没有给她。后来她想要转移目标,对约翰·康斯坦丁下手。结果……”格蕾丝不屑地冷笑三声,“贝利·亚尔找阿曼达说了些话,从此以后,阿曼达避着贝利·亚尔和约翰·康斯坦丁走。”
这种打脸碧池的剧目,她最爱看了。
格蕾丝说得开心,克莱尔却是一脸苦色。她有些烦躁地挠了挠脸,说实话,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搭理阿曼达那个碧池,更别提许下那么荒唐的豪言壮语。
找一个比阿曼达男朋友保罗还要优质的男朋友?
洛杉矶公立高中藏龙卧虎,不是没有比保罗还要优质的男人,但问题是,那样的男人根本不好上手。克莱尔从小到大都是被异性同学忽视的那类女生,也就最近才开始受到异性的欢迎,但跟校园女神的距离还是太远。
不过,想要达成目标,也不是不可能。
卡莱尔的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半个多月前,她还是洛杉矶公立高中一个行色匆匆基本上不抬头的小透明,最常做的事情就是跟那些同样失意的人凑在一起,嫌恶地品凭着校园的风云人物,认为她们都是一群烂货,但她心里清楚,她其实是羡慕那些打扮光鲜备受欢迎的人。
她们是她永远也无法变成的人,有羡慕,有嫉妒,还有难以压抑的恶意,她成了只会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的人。
校园正门前,两个青年穿过人流汇合在一起,两人一起走进教学楼中。
史密斯青年是一个金发蓝眼的帅哥,他穿着一件红色球衣,怀里抱着一颗篮球,笑得牙齿整齐雪白,朝气蓬勃。而康斯坦丁青年则是一个黑发黑眸相貌俊美的年轻人,黑T恤牛仔裤,他留着半长的头发,单手拎着书包,身后则背着一把贝斯。
“怎么不见亚尔?”史密斯左右张望了一下,学校里谁不知道康斯坦丁和亚尔从来一起上学放学,就连社团活动都是两人一起。现在只看到康斯坦丁一个,史密斯差点怀疑人生。
康斯坦丁脸上的笑容淡了些许,他抿了一下嘴唇,冷静地道:“亚尔的哥哥找了过来,他们有些话要说。”
“哥哥?”史密斯一脸惊讶,“你们不是兄弟吗?”
“我和贝利并不是兄弟。”康斯坦丁硬邦邦地道,“我姓康斯坦丁,而他姓亚尔,谢谢。”
“亲戚家的兄弟也是兄弟啊康斯坦丁,你们的关系那么好。”史密斯神情笃定,“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就像是我们一样,约翰,好兄弟!”
康斯坦丁:“……”
不知为何,史密斯越是念叨brother,康斯坦丁心里就越不舒服。
他们明明每天都一起上学,但今早一出门,贝利亚看到站在外面的黑发男人就变了脸色,往日里连跟其他人握手都显吝啬的贝利亚直接给那个人一个拥抱。
那人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路西。
呵,这个名字可真女气。
康斯坦丁挑剔的想道,但想起那个人的长相,康斯坦丁就有些泄气。
约翰·康斯坦丁作为一个风华正茂的十七岁高中生,学业优秀,爱好广泛,是学校乐队的贝斯手,洛杉矶公立高中当之无愧的风云人物之一。哪怕不提这些附加分,单是他这张分分钟混好莱坞无压力的英俊脸蛋,他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当然,贝利亚的优秀也是毋庸置疑的,反正康斯坦丁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比贝利亚更好看的人,他还是学校乐队的键盘手。他们在乐队里配合默契,私下里,他更是唯一一个听过贝利亚唱歌的人。
他们从五岁起就住在一起,相依为命,感情深厚,不是兄弟胜似兄弟,但现在,有个男人冒出来,他还是贝利亚的亲兄弟……
严格地说,那个叫路西的男人在面部五官上跟贝利亚并没有相似的地方,唯一勉强称得上相似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路西长得同样出色,优雅矜贵还疏离的气质也有那么一点相似。
贝利亚有兄弟,亲、兄、弟!
康斯坦丁蓦地咬牙,心中的不痛快让他加快了脚步,直接将喋喋不休的史密斯甩在了身后。
“康斯坦丁,等等我!”
大大咧咧完全不知道自己踩爆了康斯坦丁雷点的史密斯追了过去。
两人全然没有发现别处有视线一直盯着他们,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某间教室后才收起来,旋即是压低的讨论声。
“朱利安·史密斯,学校篮球队队长,连续三年帮助洛杉矶公立赢得全美高中篮球联盟冠军,运动健将,啦啦队那群女人迷死他了。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可惜。约翰·康斯坦丁,学校摇滚乐队天狼的贝斯手,你有没有看过他弹贝斯的样子?天使,恶魔,什么都好,只要他能让我睡一次,减寿十年都干了!”
“格蕾丝!”
“拜托,克莱尔,做梦无罪,谢谢。我跟你说,约翰·康斯坦丁跟那群被阿曼达碧池迷成傻逼的男人不同,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碧池得手了。我怀疑他还是个处男,还没有人攫取过他的嘴唇,他的身体……”
“格、蕾、丝!”
“OK,让我们回归主题。咱们学校还有一个贝利·亚尔,他长得非常非常非常帅气。”格蕾丝用了三个very来表达自己对贝利·亚尔的偏爱,“贝利·亚尔一向跟约翰·康斯坦丁一起行动,他们住在一起,听说是亲戚。他也是学校乐队的一员,你没看过他弹琴的样子,真的是帅得一塌糊涂。你知道吗,贝利·亚尔或者是约翰·康斯坦丁,你只要攻略了任何一个,阿曼达那个碧池一定会嫉妒得脸都绿了。”
格蕾丝一脸神秘地压低声音:“我可知道阿曼达那个碧池追过贝利·亚尔,但贝利·亚尔连个眼角余光都没有给她。后来她想要转移目标,对约翰·康斯坦丁下手。结果……”格蕾丝不屑地冷笑三声,“贝利·亚尔找阿曼达说了些话,从此以后,阿曼达避着贝利·亚尔和约翰·康斯坦丁走。”
这种打脸碧池的剧目,她最爱看了。
格蕾丝说得开心,克莱尔却是一脸苦色。她有些烦躁地挠了挠脸,说实话,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搭理阿曼达那个碧池,更别提许下那么荒唐的豪言壮语。
找一个比阿曼达男朋友保罗还要优质的男朋友?
洛杉矶公立高中藏龙卧虎,不是没有比保罗还要优质的男人,但问题是,那样的男人根本不好上手。克莱尔从小到大都是被异性同学忽视的那类女生,也就最近才开始受到异性的欢迎,但跟校园女神的距离还是太远。
不过,想要达成目标,也不是不可能。
卡莱尔的眼中闪过一丝犹豫。
半个多月前,她还是洛杉矶公立高中一个行色匆匆基本上不抬头的小透明,最常做的事情就是跟那些同样失意的人凑在一起,嫌恶地品凭着校园的风云人物,认为她们都是一群烂货,但她心里清楚,她其实是羡慕那些打扮光鲜备受欢迎的人。
她们是她永远也无法变成的人,有羡慕,有嫉妒,还有难以压抑的恶意,她成了只会在角落里窃窃私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