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干掉一个主角[快穿]_分卷阅读_155
“你想不想和我做个交易。”
“喂小年轻,别按掉我的通讯啊!这很不礼貌的知不知道。”
汪一笑的声音嘻嘻哈哈,在被按掉的一瞬间又顽强挣扎了起来。他似乎能够感觉到墨九阙即将再次按掉通讯的举动,忙说道:
“诶诶听我说,我这儿吧有个事。你想不想和我做个交易?放心,报酬肯定是十分有诚意的!”
第108章 沈黎番外五
当初在血族世界被那石戒指坑了之后,我后来又特意去找了唐锦。在和善地同他交流了一番后,唐锦鼻青脸肿,瓮声瓮气地同我详细介绍了一下这枚戒指。
这枚戒指确实是特殊的储物空间没错,能够追踪被记入精神波的人物也不错。但这也要看主人的精神强度了。按理说依照我的精神强度,无论要追踪谁都是小事一桩,但是在听到我的叙述之后,唐锦沉吟片刻,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
石戒指的功能能够发挥多少还取决于记入精神波的纯度,如果被记入的精神波中掺杂了太多的杂波,那起到的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他这话一出,我就联想到了那破坏者身上九阙的气息。这勉强也算是个理由,所以我大发慈悲,还是放过了唐锦。
寻思着也该离开这边前往团队驻地了,我顺路也就去追寻了一下石戒指。但当我在石戒指泄露气息的地点又和唐锦碰上面时,我面上冷漠,心中却倏然一凝。
不对劲。唐锦为什么会带着大部队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这不可能是巧合。而且刚刚唐锦脸上闪过的诧异与隐怒没有被我忽略。我是追寻石戒指的气息,那他又是来这里做什么呢。
我的头脑中陡然灵光一闪,但这想法消逝的太快了,我还没有抓住就消无了踪迹。心中烦躁,我和唐锦他们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因果在唐锦的带领下确实实力惊人,但我依旧发现了在那看似繁荣的外表下,隐藏的是逐渐腐烂的内核。
如果再不找到墨九阙的话,恐怕唐锦也是支撑不了多久了。
我心中感慨着。这场战斗打的是一个惊天动地,但终了之后双方却都没有过大的伤亡。我和唐锦心中门清,这场打斗出了泄愤之外主要还是在给红龙看个样子。
红龙这段时间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这沉得下气,一点手段都没有耍。就安安生生地带着主角隐藏在北方,但是我对他的警惕却没有丝毫放松。在争夺荣耀之石的时候,任何一丝疏漏都足以坏了大事。而就在和因果打架的时候,我的那一丝分魂突然传来了消息。
原来它竟然被从灭渊剑中提炼了出来,放在了主角的戒指之中,和那个破坏者挨在一起!这一瞬间,从来不信命的我竟然有些感慨,冥冥之中,恐怕确实有什么意识帮助我尽快找到有关九阙的消息。不然怎么这几个剧情世界我都能和这个小破坏者凑到一起呢!
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叶霄那边已经和我有了联络。算算时间,等荣耀之石碎片收集的差不多的时候,就直接把那个破坏者带回来吧!再拖下去的话我也不放心,万一他被系统注意到了派其他扮演者杀了怎么办,倒时候我还得忙。
……
墨九阙竟然就是那个破坏者,怎么可能?!
当透过分魂看到鹤君躯壳之下的精神体真貌时,我心神中顿时翻起惊涛骇浪,一时间震惊在原地!这,我的好友怎么可能变成破坏者,这不可能!
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天地之间万籁俱寂。这一刻我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个身影。那个熟悉的面容,熟悉的气息,深深烙印在了我的视网膜上。这一刻,我的心中百味杂陈,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心跳的速度格外地快。
一眼旷古恒久,我的心脏中仿佛充盈满了炽热温暖的液体,望着九阙的面容,柔成了一汪水。突然,唐锦的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
“轰!”
只听天地之间突然一声巨响。在我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身体便已经有了动作。我骤然出现在了唐锦的面前,兴奋激动到有些狰狞!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怀中的那柄古魔剑,全身气势竟然有些紊乱!
“把他……”
“留下来!”
我冷若冰霜的声音现如今却有些颠三倒四,话音未落,我的身形便骤然向前!直接抢过来,无论如何,先抢过来再说!
果然不出我所料,唐锦也肯定知道了些什么。他死死护着这把剑,脸色是我从未见过的孤注一掷。但我不可能将好友让给他,强悍到恐怖的气势在我周围鼓动着,这一刻我心中火热到极点之后竟然多了一分冷寂。就在我即将不顾一切全力出手的时候,突然间,天空之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旋涡!
“汪、一、笑!!!”
通天怒火几乎要将我的理智完全吞没,眼看着带着好友的剑被汪一笑凭空夺走,我终于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因果之镰带着毁灭天地的气息陡然出现在我的手中,我身形一闪,便直接强制脱离了剧情世界循着那气息而去了。
唐锦也紧跟着脱离了世界,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后。我现在顾不得理会他,审判之镰一挥便直接破开了世界屏障,降临在了破坏者据点之中!
在到达这里的一瞬间,一种奇特的禁锢感顿时出现在了我们的身上。破坏者据点极其排斥扮演者,也亏得我实力强悍,否则要是普通扮演者来的话,估计实力直接就会被压制成了普通人。
看着在完全不同于扮演者基地的景貌。我的心中纠结着烦躁扭曲的杀意,一种似有似无的危机感如同游丝一般笼罩在我的身上,当我找寻踪迹的时候,却发现这抹危机感的源头竟然来自于不远处一个类似于尖顶帐篷的建筑之中。
这种危机感给了我极大的压力,即使连面对系统我都没有过如此感觉。莫名间,一股疯狂的杀意自我的心中产生,想要将这里完全毁灭,想要将所有的破坏者全部屠杀殆尽!这种血腥的情绪笼罩着我,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在那坚定帐篷的顶端飞舞着一个小东西。看起来好似一只黑色的鸟。
但倏然间,它便失去了踪影,仿佛之前我看到的只是幻影。我心中被嗜血的狂暴所充满,刚要禁不住去一探究竟,就听到唐锦突然低喝一声。
“找到汪一笑这家伙了!”
他这一声直接就把我从暴怒中惊醒了,我眨了眨眼,竭力压制住了这狂暴的感觉。现在墨九阙的踪迹是头等大事。无论如何都得往后排。唐锦飞速向着一个地方前进了,而我又禁不住望了一眼那个尖顶帐篷,也随后转身离开了。
……
团队据点之中,我怅然若失地坐在院子里。看着头顶那如轮满月和夜空,怔怔出神。
九阙竟然没有在汪一笑那里,这怎么可能,我明明看到了那把剑就是被汪一笑的旋涡卷走。但是从刚刚那一系列追击中我惊诧注意到,汪一笑恐怕并不知道九阙的真正身份。而起依照汪一笑的性子,都被追杀成那个样子了还没有改口,那他说的话很有可能是真的。
那九阙究竟又去了哪里?
我难得对月开始伤春悲秋了起来,好不容易找到了好友的踪迹,竟然还就这样被我追丢了。简直是太不应该了。
但好在挚友的消息终于明朗了,不管怎么说,我的心中都松了一口气。好友感觉看起来还不错,只要他安全,我就放心了。
心中想着想着,我的喉咙就痒了起来。已经好久没有喝酒了,我腹中的酒虫又在蠢蠢欲动。我不管什么清风朗月,夜影如水。只是这种夜色中确实很适合饮酒,如果九阙也在我身边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心念一动,一个陶瓷的酒坛就出现在了我的手边。酒坛不大,也就只有一个手掌的大小。酒坛上的封盖还没有破,此刻正滴溜溜在我的手下滚动着。看着这个小酒坛,我的喉结滑动一下,心中悠闲纠结。
这是最后一坛九阙酿的酒了,以前他还在的时候我就不常喝到,基本都是靠偷的。而他走后这十年,我更是基本没有尝过这绝顶醇厚的酒味了。但即使是再珍惜地喝,酒也一点点减少。现如今已经剩下了这最后一坛。
汪一笑曾经对这酒也极其垂涎,想借着它的噱头去搞个拍卖会什么的。他这话音一提,直接就被我轰了回去。这可是好友酿造的酒,只能入我的腹……啊不,是在我的心中意义远大于价值。无论是谁要,我都不可能送出去的。
心中天人交战了半天,我最终还是没舍得将这坛酒破开。收起酒坛后我转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龙蛋,摸着那如同水晶般冰冷光滑的外壳,我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
也是它应该一显身手的时候了。
“喂小年轻,别按掉我的通讯啊!这很不礼貌的知不知道。”
汪一笑的声音嘻嘻哈哈,在被按掉的一瞬间又顽强挣扎了起来。他似乎能够感觉到墨九阙即将再次按掉通讯的举动,忙说道:
“诶诶听我说,我这儿吧有个事。你想不想和我做个交易?放心,报酬肯定是十分有诚意的!”
第108章 沈黎番外五
当初在血族世界被那石戒指坑了之后,我后来又特意去找了唐锦。在和善地同他交流了一番后,唐锦鼻青脸肿,瓮声瓮气地同我详细介绍了一下这枚戒指。
这枚戒指确实是特殊的储物空间没错,能够追踪被记入精神波的人物也不错。但这也要看主人的精神强度了。按理说依照我的精神强度,无论要追踪谁都是小事一桩,但是在听到我的叙述之后,唐锦沉吟片刻,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
石戒指的功能能够发挥多少还取决于记入精神波的纯度,如果被记入的精神波中掺杂了太多的杂波,那起到的作用也会大打折扣。他这话一出,我就联想到了那破坏者身上九阙的气息。这勉强也算是个理由,所以我大发慈悲,还是放过了唐锦。
寻思着也该离开这边前往团队驻地了,我顺路也就去追寻了一下石戒指。但当我在石戒指泄露气息的地点又和唐锦碰上面时,我面上冷漠,心中却倏然一凝。
不对劲。唐锦为什么会带着大部队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这不可能是巧合。而且刚刚唐锦脸上闪过的诧异与隐怒没有被我忽略。我是追寻石戒指的气息,那他又是来这里做什么呢。
我的头脑中陡然灵光一闪,但这想法消逝的太快了,我还没有抓住就消无了踪迹。心中烦躁,我和唐锦他们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场。因果在唐锦的带领下确实实力惊人,但我依旧发现了在那看似繁荣的外表下,隐藏的是逐渐腐烂的内核。
如果再不找到墨九阙的话,恐怕唐锦也是支撑不了多久了。
我心中感慨着。这场战斗打的是一个惊天动地,但终了之后双方却都没有过大的伤亡。我和唐锦心中门清,这场打斗出了泄愤之外主要还是在给红龙看个样子。
红龙这段时间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这沉得下气,一点手段都没有耍。就安安生生地带着主角隐藏在北方,但是我对他的警惕却没有丝毫放松。在争夺荣耀之石的时候,任何一丝疏漏都足以坏了大事。而就在和因果打架的时候,我的那一丝分魂突然传来了消息。
原来它竟然被从灭渊剑中提炼了出来,放在了主角的戒指之中,和那个破坏者挨在一起!这一瞬间,从来不信命的我竟然有些感慨,冥冥之中,恐怕确实有什么意识帮助我尽快找到有关九阙的消息。不然怎么这几个剧情世界我都能和这个小破坏者凑到一起呢!
这件事情不能再拖了,叶霄那边已经和我有了联络。算算时间,等荣耀之石碎片收集的差不多的时候,就直接把那个破坏者带回来吧!再拖下去的话我也不放心,万一他被系统注意到了派其他扮演者杀了怎么办,倒时候我还得忙。
……
墨九阙竟然就是那个破坏者,怎么可能?!
当透过分魂看到鹤君躯壳之下的精神体真貌时,我心神中顿时翻起惊涛骇浪,一时间震惊在原地!这,我的好友怎么可能变成破坏者,这不可能!
我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天地之间万籁俱寂。这一刻我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个身影。那个熟悉的面容,熟悉的气息,深深烙印在了我的视网膜上。这一刻,我的心中百味杂陈,说不出究竟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心跳的速度格外地快。
一眼旷古恒久,我的心脏中仿佛充盈满了炽热温暖的液体,望着九阙的面容,柔成了一汪水。突然,唐锦的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
“轰!”
只听天地之间突然一声巨响。在我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身体便已经有了动作。我骤然出现在了唐锦的面前,兴奋激动到有些狰狞!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他怀中的那柄古魔剑,全身气势竟然有些紊乱!
“把他……”
“留下来!”
我冷若冰霜的声音现如今却有些颠三倒四,话音未落,我的身形便骤然向前!直接抢过来,无论如何,先抢过来再说!
果然不出我所料,唐锦也肯定知道了些什么。他死死护着这把剑,脸色是我从未见过的孤注一掷。但我不可能将好友让给他,强悍到恐怖的气势在我周围鼓动着,这一刻我心中火热到极点之后竟然多了一分冷寂。就在我即将不顾一切全力出手的时候,突然间,天空之中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旋涡!
“汪、一、笑!!!”
通天怒火几乎要将我的理智完全吞没,眼看着带着好友的剑被汪一笑凭空夺走,我终于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愤怒。因果之镰带着毁灭天地的气息陡然出现在我的手中,我身形一闪,便直接强制脱离了剧情世界循着那气息而去了。
唐锦也紧跟着脱离了世界,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后。我现在顾不得理会他,审判之镰一挥便直接破开了世界屏障,降临在了破坏者据点之中!
在到达这里的一瞬间,一种奇特的禁锢感顿时出现在了我们的身上。破坏者据点极其排斥扮演者,也亏得我实力强悍,否则要是普通扮演者来的话,估计实力直接就会被压制成了普通人。
看着在完全不同于扮演者基地的景貌。我的心中纠结着烦躁扭曲的杀意,一种似有似无的危机感如同游丝一般笼罩在我的身上,当我找寻踪迹的时候,却发现这抹危机感的源头竟然来自于不远处一个类似于尖顶帐篷的建筑之中。
这种危机感给了我极大的压力,即使连面对系统我都没有过如此感觉。莫名间,一股疯狂的杀意自我的心中产生,想要将这里完全毁灭,想要将所有的破坏者全部屠杀殆尽!这种血腥的情绪笼罩着我,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在那坚定帐篷的顶端飞舞着一个小东西。看起来好似一只黑色的鸟。
但倏然间,它便失去了踪影,仿佛之前我看到的只是幻影。我心中被嗜血的狂暴所充满,刚要禁不住去一探究竟,就听到唐锦突然低喝一声。
“找到汪一笑这家伙了!”
他这一声直接就把我从暴怒中惊醒了,我眨了眨眼,竭力压制住了这狂暴的感觉。现在墨九阙的踪迹是头等大事。无论如何都得往后排。唐锦飞速向着一个地方前进了,而我又禁不住望了一眼那个尖顶帐篷,也随后转身离开了。
……
团队据点之中,我怅然若失地坐在院子里。看着头顶那如轮满月和夜空,怔怔出神。
九阙竟然没有在汪一笑那里,这怎么可能,我明明看到了那把剑就是被汪一笑的旋涡卷走。但是从刚刚那一系列追击中我惊诧注意到,汪一笑恐怕并不知道九阙的真正身份。而起依照汪一笑的性子,都被追杀成那个样子了还没有改口,那他说的话很有可能是真的。
那九阙究竟又去了哪里?
我难得对月开始伤春悲秋了起来,好不容易找到了好友的踪迹,竟然还就这样被我追丢了。简直是太不应该了。
但好在挚友的消息终于明朗了,不管怎么说,我的心中都松了一口气。好友感觉看起来还不错,只要他安全,我就放心了。
心中想着想着,我的喉咙就痒了起来。已经好久没有喝酒了,我腹中的酒虫又在蠢蠢欲动。我不管什么清风朗月,夜影如水。只是这种夜色中确实很适合饮酒,如果九阙也在我身边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心念一动,一个陶瓷的酒坛就出现在了我的手边。酒坛不大,也就只有一个手掌的大小。酒坛上的封盖还没有破,此刻正滴溜溜在我的手下滚动着。看着这个小酒坛,我的喉结滑动一下,心中悠闲纠结。
这是最后一坛九阙酿的酒了,以前他还在的时候我就不常喝到,基本都是靠偷的。而他走后这十年,我更是基本没有尝过这绝顶醇厚的酒味了。但即使是再珍惜地喝,酒也一点点减少。现如今已经剩下了这最后一坛。
汪一笑曾经对这酒也极其垂涎,想借着它的噱头去搞个拍卖会什么的。他这话音一提,直接就被我轰了回去。这可是好友酿造的酒,只能入我的腹……啊不,是在我的心中意义远大于价值。无论是谁要,我都不可能送出去的。
心中天人交战了半天,我最终还是没舍得将这坛酒破开。收起酒坛后我转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龙蛋,摸着那如同水晶般冰冷光滑的外壳,我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
也是它应该一显身手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