裙钗记_分卷阅读_56
  ☆、第九十二章 吵架
  “先生喝醉了,先生喝醉了!”站立在旁的伙计一个跄踉,两步抢上台子,一手抓着赏钱的口袋,一手拽着柏长山,硬是把人拽下台,近乎拖着推着,抗在身上跑了,动作之快,不过十秒时间。分点赏钱不容易!
  会试之后,还有殿试排名次。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已经连续四界,皇上从头至尾监考到底。
  民间有传皇上爱少年,也不知殿试上,皇上是否以貌取人!
  就算皇上真的爱少年,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那么多应考学子高呼出来。在场的不乏年轻举子,身姿纤长,唇红齿白,若被皇上点中进士,是靠他的颜取胜,还是才取胜?
  本朝历经四代皇帝,传至今九十年,整个王朝正在走上兴盛,家给人足,百姓安居乐业,吏治清明,文武各安其职,国威远扬,外邦纷沓朝贺。
  即使文化开放,言论自由;即使历代皇帝不缺乏风流韵事;即使皇上的宠爱就代表着富贵加身,后宫前朝一概皆准,也不能毫不忌讳的高歌此事,所以,柏长山那么被伙计抗走了,听客们巴不得。有几个清俊的听客儿,随便吃了几口,陆陆续续,习若无常的下楼了。
  刚才伙计拽着柏长山下台,夏语澹坐在最边边的位置,正好看清了柏长山的面容,声音浑浊,眼瞳清溪,表情郁郁,左手还知道要从伙计手里拿过装赏钱的口袋,只是,似乎还未发泄心中的愤懑,右手离开时抓了一下说书台,随即放开,紧握着拳头,压抑住情绪。
  夏语澹抓住了这个画面,平静的道:“此翁白头真可怜,依稀红颜美少年!”
  赵翊歆冷冰冰道:“我皇不喜欢少年,他就算是个天仙下凡的少年也没用了。他考不中进士,是他才不够,如今看着,他德还不够,万幸他,屡试不第,心胸狭隘成他那样,不过是个嫉贤妒能之辈,能干什么事。”
  赵翊歆崩着脸,斜照进来的阳光在他脸上抹了一层金色。这样棕金色的肤色,配着他寒冷的眼眸,紧抿的唇线,高挺的鼻梁……夏语澹蓦然发现,他此刻不止是十三岁的少年,像个大人一样,像个读大学的大人一样,夏语澹努力忽视着这张脸,玩笑道:“皇上不喜欢少年最好了,温神念明年才十七岁。”
  三十岁之前考中进士都叫年轻有为,十七岁的进士嫩得和刚出土的水葱似的,四千人里也没有几棵。温神念眉目清秀,温温如玉,又有一股怯弱的病美男之气,放在那种关系里,一看就惹人怜爱。
  赵翊歆张着嘴望天,莞尔一笑道:“子虚乌有!我最知道了,皇上喜欢女人,最多喜欢,穿着男装,英姿飒爽的女人。”
  皇上都是赵翊歆的爷爷,赵翊歆当然知道皇上喜欢哪一类的女人,祖孙同心,赵翊歆也喜欢差不多类型的女人。
  夏语澹现在穿的这一身,男人女人皆可穿,所以说是男装也行,不过,这会子,夏语澹只当赵翊歆在谈论皇上床上那点儿事,顽皮的捂嘴小声道:“这种喜好,我都没听说过,若是真的,真的就有招争宠了!”
  隔着一个镂空屏风,隔壁圆桌上五个三四十岁,模样平凡如路人的,儒生打扮的人,也在延续柏长山爆出来的话题。你一言我一句,男人八卦起来,真是比女人还八卦,还八卦的有鼻子有眼睛。
  选秀,选天下美人充盈后宫是帝王的权利之一,皇上登基二十八年,近二十年没有动用过他这项权利了。与民而言,男女各自婚嫁,外事不烦,自然是好事,与君而言,就不得不遐想了,皇上是不是不喜欢女子?正儿八经的选秀,只能选女子。
  男人和男人那点子事儿,都不叫事儿,历代的皇帝,哪个儿没和男人发生点和女人一样的关系,宫里俊美的内侍不算号,传得有模有样,点得出名号来的有两人,颖宁侯傅旭,靖平侯范恒。
  据说两人先后见宠于皇帝;两个先后是京城第一美男;两人少时皆多住宫中;两人至今盛眷不衰,越过了他们的身份,二十出头就成了朝里朝外实权派人物。
  傅旭原名韩昭旭,是信国公庶子,改名之后,身世成谜。就这样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十二年前成为了三朵卫指挥使,在西北和周王府分掌西北兵权,三朵卫,从质量和数量的综合实力来说,是大梁最强悍的骑兵军团,所以,颖宁侯虽然远在西北,却是位高权重,深受皇上信赖。
  范恒尚了德阳公主,还有一个身份是驸马都尉,驸马都尉一向没有实权,皇上却破例让范恒当了正三品的兵部右侍郎。兵部有调军权,但皇上是军事最高统帅,兵部调兵的权利要经过皇上的许可。但兵部右侍郎有一项特殊的权利,在皇上无法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调三万京卫军。什么叫皇上无法许可的情况?就是皇上骤然崩逝,没有皇上而大乱的时候,或皇上被权臣,宦臣控制的时候,兵部右侍郎可以临机专断,调三万京卫军勤王保驾。不过,大梁立国九十年,还不需要兵部右侍郎动用这项特殊的权利勤王保驾。
  颖宁侯傅旭,靖平侯范恒,正是这样,从少年时便荣宠加身,弱冠之年便位极人臣,实在不得不让人想入非非,从而成为了皇上的绯闻……男友?因此也有了皇上‘爱少年’一说。
  其中一个粗犷的男音推断道:“其实,柏先生未必是妄言。若……两位侯爷前后二十年……就是专宠个女人,也该色衰而爱驰了,何况男孩儿,身量长开,和女人是不一样的。”
  另一个男音有些猥琐的道:“听你的意思,你好像都品鉴过,男人女人,其中的滋味?”
  “哪里哪里……”
  “砰啪!”赵翊歆突然转身一脚,踹翻了两个小间之间隔着的屏风。一丈高的实木屏风,正好砸在了几个人身上。
  几声呼痛之后,几人连声骂道:“哪个儿不长眼的,敢在天子脚下如此嚣张!”
  “还有更嚣张的!”赵翊歆稚嫩的面孔结着冰霜,一身抖擞的悍勇,在活动着手腕,准备大打一架。
  夏语澹从后搂抱住赵翊歆的腰,低声劝架道:“君子动口不动手,君子动口不动手!”
  其实,夏语澹不是动口不动手的信奉者,只是看赵翊歆要以一敌五,怕他打不过,又怕他打过了,还得惹麻烦。
  夏语澹的身子软玉温香,但此刻在赵翊歆的感受里,如一团熊熊烈火被冰玉包围,瞬间火焰便灭了一半。
  夏语澹看赵翊歆没那么冲动了,没有要随时扑出去的样子,就自己上前两步,拦在赵翊歆前面,与赵翊歆连成一气,怒叱道:“好个带冠佩玉,饱读圣贤之书的模样,天子脚下,便句句妄言,无视君父,辱骂重臣!”
  其中那个,似乎悦男女无数的,声音依然有气势道:“你这是什么话,我是这个意思吗?我又没说皇上不能宠幸个男人,我对那些事又没有意见。”
  他还真没有反对之意,外面的男人,捧个女人或男人,是自身地位的体现,有权有势的人,才有资格,捧着别人。皇上富有天下,是最有权有势的人,他捧的人能一般吗,能入皇上贵眼,被皇上捧着,也是三生有幸。柏长山那句假醉之言,不就是对这种事情,隐隐的期待嘛,可怜他已白头。
  夏语澹嗤笑,道:“你的意思是,皇上用天下的权利,换美人的欢心?如此一来,在你们眼里,皇上和周幽王何异,烽火戏诸候呀!”
  几个人一噎。虽然读书人个个看着君子端方,做不出以色事人的邀宠之举,但是,若有这个机会,得皇上垂青,并以此平步青云而位极人臣,想来没几个人能拒绝这份诱惑,放过这个机会。柏长山借醉狂言,也是道出了其中心声。可是这种事情,能理直气壮的和人争论吗?何况夏语澹把周幽王这样的亡国之君都抬出来了。
  几个人还是尚存一点点礼义廉耻的,知道这种龌蹉的交易是不能宣之于口,争个你长我短的,互相拉拉衣袖,五个人中,两个之前几乎没开过口的,努力装成个‘不关我事’的样子,转身下楼了,其他几个也悻悻的走了,还不忘丢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他们这里说的女子和小人,是平民百姓的意思,平民百姓怎么能领悟,权利之下的交易。
  夏语澹追着骂一句,道:“我呸,天下有多少女子和小人,你们连女子和小人都教养不来,凭什么,你们何得何能,配为官做宰,端坐高位呀。”
  几个人装没听见,不和夏语澹计较。
  夏语澹环看一圈,还在看热闹的人,纷纷把脖子缩回去了。仇九州抚掌而笑,赵翊歆绷着的脸早就溶解了,脑海里还在回想着刚才夏语澹从后面抱住自己的感觉,微微脸红,不过他之前生气脸已经气红了,在夏语澹眼里还以为他是余气未消,只听他道:“你干嘛拦我,就他们几个,还不是爷的对手。”
  夏语澹知道赵翊歆习武的,只是没见他打过不放心,那是五个成年人呀,顺毛捋道:“我知道,我知道,你功夫了得,是我多管闲事。只是,能用嘴解决的,就不要跟他们那种人浪费力气了嘛。你要是还不爽的话……”夏语澹凑近了赵翊歆小声道:“找个没人的地方,你把他们再痛扁一顿?这里这么多人,多不方便。”
  作者有话要说:皇上要吐血了,哈哈!
  ☆、第九十三章 李广
  差点打起来,又吵了一架,面馆呆不下去了。
  冬日昼短,阳光已经转斜,几人边逛边回去,沿路看见有家卖切糕的铺子,还现爆现买米花,夏语澹用七文钱买了一斤,膨松的爆米花装满了一个褡裢。
  到了裱画店,赵翊歆问夏语澹道:“看你,背着画具出来,也没有用过。”
  夏语澹原来想把柏长山被拽下台的那一刻画下来,可是,顾忌到赵翊歆非常看不上这种屡试不第又大放狂言的落魄举人,就没有当着他的面儿画,后来,为此引出了一些猥琐之言,夏语澹就不想画他了,再后来,看见赵翊歆骤然踹翻屏风的样子,那一刻的赵翊歆真像个大男人,心中的画也有了新的主角,更不能当着他的面儿画了,所以,现在也只是笑笑道:“我哪儿比得了你们。我这儿一行动就是一群人围着,说是奴婢伺候着主子,我长得这么大,哪件事不能自己干了,还需人伺候?被人伺候着,也没了自由,半点做不得主。今天这样出来,还是先生早几天前和我家太爷说了,太爷许了,我才出来大半天。我好不容易能出来,眼睛多看看,耳朵多听听,画画有的是时间。”
  拿着装爆米花的褡裢,夏语澹进了厨房,熟悉的摆出三个海碗,放满爆米花,舀一勺白糖,一勺白芝麻粉,冲上滚滚的沸水,请先生和赵翊歆吃点心。
  被沸水泡开的爆米花,就是一碗米糊糊,赵翊歆搅拌着吃了一口,嫌弃道:“小孩儿吃的东西。”
  “本来就是小孩儿吃的零嘴呀,一般人家过年做切糕,切糕就是米花做的,多余的米花就留给小孩当零嘴。米花不能放久了,受了潮气就不好吃了。我一路捂着带回来,褡裢里还没有冷透。”夏语澹吃得很欢实,道:“你离开‘小孩儿’才多少年?不过看你的样子,‘小孩儿’时也没有吃过这个,所以弄一碗给你尝尝鲜。”
  在和庆府时,刘婶儿过年要做切糕,把大米用一个铁滚筒烤爆,再炒一遍,混上花生,黑白芝麻,用熬好的糖膏把米花黏在一起,滚成一个球,填揉进一个四方的模具里,待冷却定型之后,切成一片片密封保存。白花花的大米,白花花的白糖,并不是每家都做得起,庄子里的佃户过日子一向勤俭,一家合起来做一锅,或只是抓几把米,吃几碗米花就满足了。夏语澹来京城之后,糖水泡米花这样简单的点心再没有吃过了,今天看见,倒勾起来了。
  “早年有一回过年,我寄住在一个村子里,那会子全村家家做切糕,铁筒那么滚着滚着就一声炸响爆开了,完整的米花用来做糕点,残的半颗半颗就吹出去趁热给孩子们吃,给老人泡糖水吃,这东西好,能吃上这东西,说明家里有余粮!”仇九州早年游历,时常说些游乐中的见闻,一边吃着,一边还是要道:“沈子申,今天在面馆,若你把自个当沈子申,就不该这么做。”
  仇九州一般叫赵翊歆沈大郎,叫了沈子申,就是郑重告诫他了。他赵翊歆,要是想顶着沈子申的名字在外头行走,就得低调一点,他越长大,他以皇太孙的身份接触的人越多,他作为沈子申的时候,就要更加低调。
  赵翊歆懂得自己不该这么做,可心里平静不了,皇上,颖宁侯,靖平侯是他的什么人,能听得下那些人那么说?当然,今天在场的人,他记着了,一辈子仕途无望了!
  有的人看着君子端方,其实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的人看着桀骜不羁,倒是个忠心侍君的。夏语澹神色悠闲,道:“先生,我近日闲来,翻看了一回《史记》。近些年,《史记》声望日增,被封为二十四正史之首,字字被封为经典,我觉得也褒奖太过了些。”
  在两汉时,《史记》一度是□□,并不招人待见。直到唐朝古文运动的兴起,才受到文人们的重视,在一代代文豪,几百年的推崇和注解下,收获了越来越多的赞誉,到了鲁迅先生的嘴里,达到了顶点: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现在,文人对《史记》,一边倒的,都是赞誉之词,仇九州颇感兴趣的看着夏语澹,赵翊歆也正经的看着她,两人都等待夏语澹的下文。
  夏语澹笑道:“司马迁,不是圣人,他只是个普普通通,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只是一个埋头在一堆史料里的中书令。他写的《史记》,因为有浓郁的个人情感色彩,而使文章变得有血有肉,丰富多彩。这是《史记》的成功之处,也是《史记》的失败之处。历史,最严谨的历史,应该只是记录,刻板的记录,至于其中的功过是非,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境遇中,以史自鉴,应该有不同的领悟,而不该被太史公,左右了情感。《史记》只是太史公一人之言,他不是道德的标准,若人人被太史公左右了感情,这对于,事迹足以恒载史册的那些人,也是不公平的。”
  仇九州放平视线,朝夏语澹点头,鼓励她道:“那你说说,《史记》里,对哪些人不公。”
  夏语澹正色道:“汉武之前的人,对于太史公来说,之前的人已经作古,暂且不论,就汉武一朝,太史公把李广,独成一传,排在列传四十九,卫青和霍去病,两位军功盖世的大司马,和并成一传,排在列传五十一,屈居李将军之下。我认为此处不公。”
  “李将军,身经七十余战,一生未曾封侯,还落得自杀收场,《史记》一出,另他进入了名将的行列,而我觉得,李将军最名将,而最无功。”